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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保障全系统各项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市局办公室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和11月9日“两个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要求,11月11日组织人员对市局、各县(市)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值班、值宿情况进行了电话查岗,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1月11日晚,同江市局、桦川县局的值宿人员脱岗。此前市局已下发了佳质技监函发[2008] 65号文件,对值班、值宿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上述单位仍然未积极整改。分析原因主要为:一是主要领导对值班、值宿工作不重视,责任心不强;二是单位内部值班、值宿的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的不好;三是综合管理部门检查不到位,监督管理松懈;四是值班、值宿人员麻痹大意,组织纪律性不强。以上单位值班、值宿人员违反了《佳木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值班、值宿人员岗位责任制》第七条,特此提出全系统通报批评。市局要求有关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情况于11月15日下午16时前报市局办公室。能够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的单位:富锦市局、桦南县局、汤原县局、抚远县局、市检验检测中心、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对上述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希望继续坚持。 市局要求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制度。一是各单位值班、值宿人员要遵守交接班时间,不得脱岗、漏岗、迟到和早退,认真做好值班、值宿记录,加强楼内巡查,遇重大事项及时上报。二是值班、值宿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找人替班,必须在值班室值班,不得领外来人员进入值班室,在值班室内不准喝酒、打麻将,或拨打预制板无关的电话。三是各部门办公室要加强对值班、值宿人员的管理,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不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发生。四是每月28日按时向市局办公室上报下一个月的值班、值宿安排。
市局办公室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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