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规定
日期:2007-10-26
 一、申报

   企业备案产品标准要持相关材料到标准备案部门进行申报。

   1、企业备案产品标准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2、属于备案企业食品标准的,需提供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3、企业备案产品标准前,除已确定标准的各项技术指标外,需到市局质检中心进行产品验标检验。

  4、企业在制定标准时,要先到情报所进行标准查新确认,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要采用;没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要执行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要高于国家、行业标准。

二、审查

  对备案标准实行三审制。

  1、受理后,标准化工作人员首先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实地审查。审查企业是否具备与产品标准要求及技术法规涉及术语、符号、标志或标 签 要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工艺技术及生产能力。经审查认定合格后,由参加审查人员在企业基本情况审查表上签字。同时,对企业申 请备 案的标准的文本格式进行审查。

  2、聘请行业专家对企业申请备案的标准进行函审,参加函审的专家对标准文本提出修改意见退标准备案部门。

  3、标准备案部门召开由专家、申请备案企业代表和标准化工作人员参加的评审会进行审查。会议审查的标准草案要有会议记录。会审的主 要 内容是产品标准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或质量指标验收方法不合理的,标准格式是否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编 写的 。最后编成审查意见报告。由经办人、科长、主管领导分别在企业产品备案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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