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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1、受理 2、审核 3、上报 申报材料: 1、企业提供营业执照(食品企业同时提供卫生许可证)。2、标准文本和产品的检验报告;3、《企业产品核准注册表》;4、企业代码证(正本)。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上报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1、证书工本费(20元/证);2、标准确认费;对企业执行的每个标准收取确认费20元,每个企业执行标准超过10个的,按10个标准收费 政策依据: 黑财综字[1996]2号 审批性质: 审核 联系地址:顺和路佳木斯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54-8602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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